1.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达州分公司2025-2026年电梯维保,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5.20万元(含税)。★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 采购内容
本项目涉及11台电梯维保(分别是翠屏路3台,鸿雁街2台,川东大数据中心6台)。
服务地点:达州。
★服务周期: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或采购金额执行完毕为止★。
1.3 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含税限价,最高参选含税限价为520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电梯修理)。
2.1.3有效业绩:参选人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电梯维护、电梯维修或电梯维保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合同1个。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2.9参选人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比选人单位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