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温州洞头一期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 。 2.2项目规模:规划建设4x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建设2X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项目服务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90日内提交报告初稿,报告评审完成后在不受外部条件制约影响下30日内完成报告收口。 电力系统接入方案: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90日内提交报告初稿,报告评审完成后在不受外部条件制约影响下30日完成报告收口。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建设期技术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CHDTDZ005/19-QT-0902),具体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9.投标人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台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合同业绩; 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单台1000MW及以上机组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合同业绩。 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服务内容,需清晰体现业绩类型、业绩内容、装机容量,如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用户证明等证明真实性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06-16 16:57到 2025-06-23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8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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