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JSZ-2025-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伙食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公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每天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每天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原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3日09点30分更正为 2025年06月27日09点30分。3.原公告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23日09点30分更正为 2025年06月27日09点30分。4.原公告其它补充事宜:“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联系方式:**:陶法信***-*******,邮箱:shouz********;采购人:辛静 ***-*******。”更正为:“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受理单位:天津守正工****程咨询有限,联系人:陶法信,电话:***-*******###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刘晨辉,电话:***-*******,本项目监督部门#****##县财政;联系电话:***-*******。”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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