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平顺县)工程项目(一期)监理已由平顺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平发改字〔2023〕136 号、平发改字〔2023〕164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平顺县)工程项目(一期)监理
2.2 建设地点:平顺县城区
2.3 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12 个月)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建 1×91MW 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供热管网从城区德胜苑热力站附近由北向南敷设,沿途经过石埠头村、三里湾村、终点在西沟村,主线长度共计 5.6km,供热管径为 DN400~DN150,新建热力站 3 座、中继泵站1 座,改造 3 座换热站。同时对苗庄镇、北社乡 1785 户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偏远村实施“煤改电”改造。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
标。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日期截止前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4 财务要求:需提供第三方出具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 投标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 年 0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0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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