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甬台温改扩建宁波南段TJ01拌合站智慧工地物联网项目混凝土生产流程数字化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招标人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需求为浙江省内,为甬台温改扩建宁波南段TJ01拌合站智慧工地物联网项目提供混凝土生产流程数字化子系统开发服务。资金来源为自筹。控制价12.3万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开发,试运行期1个月,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4年。考虑采购需求明确、市场资源供应充裕、竞争较为充分,拟采用公告询比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贷能力。
√(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智慧工地物联网相关信息化项目业绩,且至少一个合同满足合同金额不低于8万元。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未填)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的,由评审小组现场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6-16 12:00至2025-06-1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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