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新圳河(宝安大道至新湖路段)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暗渠拆除、河道清淤及挡墙加固修复、苗木迁移及管线迁改等,具体包括暗渠拆除面积约14375㎡;河道整体进行清淤治理,治理规模11700m3(长600m,宽39m,高0.5m);挡墙两岸修复长度约1100m;乔木迁移181棵;跨河燃气、给水、电力通信管线迁改等。 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施工图纸为准,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不可或缺的附带工作。 具体确定原则如下: (1)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承包人应完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报批报建、审批等,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4)满足“发包人要求”而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它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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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面积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3538.63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13,912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详见施工图纸 | |
计划工期 | 300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05 18:00 | |
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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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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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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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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