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1323-04-01-886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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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新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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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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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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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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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惠东县白花镇新材料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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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专项债券+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产业园公司自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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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起点位于长塘村附近,与规划H4线交叉,往西南延现状新平大道走向(局部改线),终点位于惠霞高速(一号公路)白花互通,分东西两段。东段起点桩号为K5776+900,终点桩号为K5777+560;西段起点桩号为K5780+080,终点桩号为K5781+450,全线长2.03km。规划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0m。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及通信管沟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疏解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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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东县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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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且完成概算评审;总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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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3214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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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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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5.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相应的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相应承担单位的资质情况确定。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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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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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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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3-17 16: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3-24 1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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