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一)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如下:
原文: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
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经济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总施工费用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总施工费用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总施工费用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总施工费用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不再享受加分优惠。
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现文: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
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经济分)时,对承接施工任务的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总施工费用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总施工费用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部分合同份额占到施工部分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总施工费用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总施工费用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不再享受加分优惠。
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对“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修改表”-“4. 评标表格”-“附表2”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如下:
原文:
附表2
勘测设计商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满分分值(Y)
商务文件(100分)
投标人的业绩
(25分)
业绩
考察投标人近年水利工程业绩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以项目招标公告截图为准。
25分
投标人的获奖
(20分)
获奖
考察投标人近年水利工程获奖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承接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得10分###市级奖项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等。同一业绩的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若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址:https://********/)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20分
设计负责人资历(12分)
设计负责人资历
考察设计负责人资历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
设计工作经历在15年(含)或以上的,得12分,设计工作经历在10年(含)-15年(不含)的,得8分,设计工作经历在10年(不含)以下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设计经历年限以毕业证时间起算,计算至今;需提供项有效的身份证及职称证的扫描件,同时还需提供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12分
勘测负责人资历(10分)
勘测负责人资历
考察勘测负责人资历
勘测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得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关注册证、职称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10分
项目机构配备及技术水平(27分)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主要考察各专业负责人的配备能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水工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水利规划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3)水利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电气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电气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4)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5)水力机械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力机械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力机械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6)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本项最多得27分。
注:同一人同时兼任2个或以上的专业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同一专业派多个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27分
企业资信(6分)
第三方评价
考察投标人资信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没有或其他不得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6分。本项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赋分。
6分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
注:1、联合体投标时,勘测设计部分评分按联合体勘测设计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奖项:①国家级设计类奖项是指省级以上(不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若颁发机构非政府相关部门,还须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址:https://********/)“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②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颁发时间或有效期限为准。
3、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需体现相对应评审信息,不符合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体现不出评审信息的,均不****得分;如因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评委签名: 日期:
现文
附表2
勘测设计商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满分分值(Y)
商务文件(100分)
投标人的业绩
(25分)
业绩
考察投标人近年水利工程业绩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以项目招标公告截图为准。
25分
投标人的获奖
(20分)
获奖
考察投标人近年水利工程获奖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承接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得10分###市级奖项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等。同一业绩的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若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址:https://********/)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20分
设计负责人资历(12分)
设计负责人资历
考察设计负责人资历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
设计工作经历在15年(含)或以上的,得12分,设计工作经历在10年(含)-15年(不含)的,得8分,设计工作经历在10年(不含)以下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设计经历年限以毕业证时间起算,计算至今;需提供项有效的身份证及职称证的扫描件,同时还需提供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12分
勘测负责人资历(10分)
勘测负责人资历
考察勘测负责人资历
勘测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得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关注册证、职称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10分
项目机构配备及技术水平33分)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主要考察各专业负责人的配备能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水工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工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2)水利规划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利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3)水利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电气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利电气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4)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5)水力机械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力机械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力机械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6)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本项最多得33分。
注:同一人同时兼任2个或以上的专业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同一专业派多个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27分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
注:1、联合体投标时,勘测设计部分评分按联合体勘测设计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奖项:①国家级设计类奖项是指省级以上(不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若颁发机构非政府相关部门,还须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址:https://********/)“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②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颁发时间或有效期限为准。
3、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需体现相对应评审信息,不符合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体现不出评审信息的,均不****得分;如因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评委签名: 日期:
(三)对“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修改表”-“4. 评标表格”-“附表4”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如下:
原文:
附表4
施工商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标准项目名称: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一、投标人类似业绩
20
自2022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含)-7000万元(含)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分;自2022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7000万元(不含)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①业绩时间以验收鉴定书签发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项目合同协议书为准。②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指:水利泵站或水闸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的施工工作)。③证明材料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协议书、项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④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
二、项目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资历
30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安全负责人(1名):①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得5分;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2)造价负责人(1名):①具有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具有水利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3)测量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得4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4)机电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机电技术高级工程师(或以
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利机电技术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5)土建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水工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工施工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6)质量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①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近1个月(2025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以上人员一人一岗,安全负责人不兼任专职安全员。③同一人员具备多项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计算,不累计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
(一)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如下:
原文: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
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经济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总施工费用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总施工费用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总施工费用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总施工费用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不再享受加分优惠。
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现文: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
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经济分)时,对承接施工任务的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总施工费用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总施工费用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部分合同份额占到施工部分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总施工费用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总施工费用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不再享受加分优惠。
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对“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修改表”-“4. 评标表格”-“附表2”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如下:
原文:
附表2
勘测设计商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满分分值(Y)
商务文件(100分)
投标人的业绩
(25分)
业绩
考察投标人近年水利工程业绩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以项目招标公告截图为准。
25分
投标人的获奖
(20分)
获奖
考察投标人近年水利工程获奖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承接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得10分###市级奖项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等。同一业绩的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若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址:https://********/)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20分
设计负责人资历(12分)
设计负责人资历
考察设计负责人资历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
设计工作经历在15年(含)或以上的,得12分,设计工作经历在10年(含)-15年(不含)的,得8分,设计工作经历在10年(不含)以下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设计经历年限以毕业证时间起算,计算至今;需提供项有效的身份证及职称证的扫描件,同时还需提供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12分
勘测负责人资历(10分)
勘测负责人资历
考察勘测负责人资历
勘测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得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关注册证、职称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10分
项目机构配备及技术水平(27分)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主要考察各专业负责人的配备能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水工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水利规划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3)水利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电气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电气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4)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5)水力机械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力机械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力机械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6)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本项最多得27分。
注:同一人同时兼任2个或以上的专业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同一专业派多个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27分
企业资信(6分)
第三方评价
考察投标人资信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没有或其他不得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6分。本项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赋分。
6分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
注:1、联合体投标时,勘测设计部分评分按联合体勘测设计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奖项:①国家级设计类奖项是指省级以上(不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若颁发机构非政府相关部门,还须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址:https://********/)“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②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颁发时间或有效期限为准。
3、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需体现相对应评审信息,不符合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体现不出评审信息的,均不****得分;如因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评委签名: 日期:
现文
附表2
勘测设计商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满分分值(Y)
商务文件(100分)
投标人的业绩
(25分)
业绩
考察投标人近年水利工程业绩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3条所述设计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以项目招标公告截图为准。
25分
投标人的获奖
(20分)
获奖
考察投标人近年水利工程获奖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承接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得10分###市级奖项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等。同一业绩的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若颁发机构为行业协会(学会),还需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址:https://********/)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20分
设计负责人资历(12分)
设计负责人资历
考察设计负责人资历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
设计工作经历在15年(含)或以上的,得12分,设计工作经历在10年(含)-15年(不含)的,得8分,设计工作经历在10年(不含)以下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设计经历年限以毕业证时间起算,计算至今;需提供项有效的身份证及职称证的扫描件,同时还需提供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12分
勘测负责人资历(10分)
勘测负责人资历
考察勘测负责人资历
勘测负责人: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得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关注册证、职称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10分
项目机构配备及技术水平33分)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主要考察各专业负责人的配备能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水工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工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2)水利规划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利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3)水利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电气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利电气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4)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5)水力机械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力机械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力机械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6)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本项最多得33分。
注:同一人同时兼任2个或以上的专业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同一专业派多个负责人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连续购买的近三个月(从投标截止日期当月的前一个月算起)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27分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同一人不能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否则按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
注:1、联合体投标时,勘测设计部分评分按联合体勘测设计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奖项:①国家级设计类奖项是指省级以上(不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市级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若颁发机构非政府相关部门,还须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址:https://********/)“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②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颁发时间或有效期限为准。
3、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需体现相对应评审信息,不符合条件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体现不出评审信息的,均不****得分;如因页截图或原件彩色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评委签名: 日期:
(三)对“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修改表”-“4. 评标表格”-“附表4”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内容如下:
原文:
附表4
施工商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标准项目名称: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一、投标人类似业绩
20
自2022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含)-7000万元(含)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分;自2022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7000万元(不含)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①业绩时间以验收鉴定书签发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项目合同协议书为准。②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指:水利泵站或水闸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的施工工作)。③证明材料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协议书、项目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④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
二、项目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资历
30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安全负责人(1名):①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得5分;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2)造价负责人(1名):①具有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具有水利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3)测量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得4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4)机电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机电技术高级工程师(或以
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水利机电技术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5)土建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水工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工施工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6)质量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①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近1个月(2025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以上人员一人一岗,安全负责人不兼任专职安全员。③同一人员具备多项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计算,不累计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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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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