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九师161团加曼水库工程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水利局、白杨市水利局 以师市水发〔2024〕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161团
3.工程规模:第九师161团加曼水库工程主要由沥青砼心墙砂砾石坝、溢洪洞、泄水洞三部分组成。工程水源为加曼铁列克提河,大坝最大坝高84.6m,坝型为沥青心墙坝,坝顶宽度10m,总库容826.2万m³;泄水洞由右岸导流隧洞改建而成,导流隧洞初期用作导流,后期内埋钢管方式引水,隧洞作为放空使用。泄水洞由进口段、进水塔段、洞身段、泄槽段、消力池段、出水渠段、旁通放水管道、阀室组成,全长430.2m;溢洪洞位于大坝左岸,由进口控制段、洞身段、泄槽段组成,全长213.30m。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9 |
第九师161团加曼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本项目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EPC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各种检测、试验、缺陷修复、质量保修和通过环保验收等全过程工作等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2)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等;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批)合格的要求;协助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3)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设备安装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4)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自动化系统研发、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期服务、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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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三个资质条件其中之一: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软件研发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服务能力。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2021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4.业绩要求:(1)投标人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揽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揽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6月14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6月19日 01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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