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YC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心医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新建北院区综合楼项目(五)
预算金额(元):28000000
最高限价(元)(如有):27000000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大连市中心医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新建北院区综合楼项目(五)
预算金额(元):28000000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3.0T核磁共振系统1套。(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
(1)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名称 1,收到招标人发货函后9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名称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名称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5、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食药监械(准、进、许)字 ” 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注:1.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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