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180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新疆电信2025年企业微信运营支撑服务采购,工作内容与支撑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围绕企业微信年度加粉、绑定、活跃及转化目标展开,具体涵盖企业微信运营支撑、粉丝集约运营、数据分析、营销策划执行及功能开发等模块。详细采购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共划分为两个份额,每个供应商最多成为一个份额的成交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份额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份额名称 |
综合得分排名 |
份额占比 |
份额采购规模(万元/不含税) |
1 |
份额一 |
第一名 |
60% |
108 |
2 |
份额二 |
第二名 |
40% |
72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响应报价折扣≤100%(不含税)。
注:
①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②在下表基础上报统一综合折扣。
核算项 |
基准单价(元/不含税) |
价值积分 |
0.2/分 |
新增企微粉丝 |
0.3/人 |
新增企微绑定 |
0.4/人 |
商机订单量 |
0.4/单 |
客户接触数 |
0.1/次 |
AI助理使用量 |
0.2/次 |
客户管理标签 |
0.2/户 |
营销派单执行 |
1/单 |
通报数据处理 |
100/次 |
内容制作 |
1500/次 |
营销策划方案 |
1500/次 |
UI设计及优化 |
300/个 |
基础服务 |
1080/人/天 |
地市分公司人员培训 |
2000/场次 |
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2.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30(含)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3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3.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3.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3.4供应商若为非企业单位,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3.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4日00时00分至 2025年6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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