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YJ-N-SBZL-2025-007号
本招标项目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滏阳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丛台区段)项目绞吸船租赁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以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中铁一物〔2023〕65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滏阳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丛台区段)项目绞吸船进行公开租赁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滏阳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丛台区段),位于邯郸市丛台区境内,项目主要包括1个湖(北湖)、2条河(滏阳河、输元河)、8条沟渠(后郭庄沟渠、西袁庄沟渠、袁庄沟渠、胡村沟渠、苏-冯沟渠、东三家沟渠、丛南1沟渠、官后沟渠)的清淤及附属工程,主要工程量:船舶清淤122.17万立方米,垃圾清理1104立方米;沟渠治理工程:9.175公里;护岸建设工程:14423.00米;其它建筑工程:包括智慧水务工程(信息化工程),在河道及护坡岸边布置展示牌74个。
租赁设备施工内容:邯郸市丛台区北湖、输元河清淤,工期施工阶段暂定140天,另因场地受限及工序衔接原因需停工30天左右,清淤总量122.17万m³,清淤深度平均0.5m,水深0.9-1.6m。1#、2#吹填区输送高度14.52m,3#吹填区输送高度3.47m(围堰顶至水面高程);1#、2#吹填区最远距离2.12km,3#吹填区最远距离2.97km;施工期间有一艘船船体需安拆转运一次。
施工平面图如下:
2.2 招标内容:见附件1。
附表 1:招标设备包件清单
序 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包件 |
计量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绞吸船 |
2000m³/ h |
JXCZL-0 1 |
m3 |
1221744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壹拾万元 元/包件(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备租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租赁设备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排放要求;且出厂年限在5年以内(提供至少1台绞吸船的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安全和环保证书或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号及设备照片),具有履行设备租赁合同的供应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2024年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近1年内新注册单位,仅须提供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4、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至少二份绞吸船租赁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2023年至开标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国家铁路局、中国中铁、中铁一局及建设单位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国资委举报中铁一局及其子分公司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诉讼、仲裁中铁一局及其子分公司的投标单位。 6、诚信经营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单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查询结果截图并盖投标人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绞吸船 |
2800m³/ h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招标内容清单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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