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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地区:南京市 日期:2025-06-12 资质要求:未知 打印 分享 推荐投标企业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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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WZX-G2025-0326 项目名称###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 预算金额:21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2万元/年,三年合计21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辅警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或具#****##市公安****(或分)签发的保安招聘备案,###市范围内###市外招标投标人须#****##市公安保安监管部门备案登记(提供证书复印件、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自开展安保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2.在“****信用中国”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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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 南京市栖霞区
 
 
招标记录
 
 

关键词: 义务教育 作业本 春季
 
 

关键词: 东海 寄宿 托养 东海县
 
 

资质要求: CMA
 
 

关键词: 垃圾转运 保洁
 
 

资质要求: CMA
 
 

关键词: 维保服务 技防设施 设施维保
 
 
 
 
 
项目进展
 
2025-06-12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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