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全区代理金融网点标准化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全区代理金融网点标准化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全区代理金融网点标准化办公家具,主要包括邮政业务柜台、邮政业务区办公桌、客户等候区沙发茶几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预算金额:约342万元(供应商须清楚了解本项目存在无订单或订单量小等风险因素,采购人不承担实际采购量与预计需求量差异对供应商的任何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2.4协议期限:二年;
2.5供货地点:各市分公司及辖内代理金融网点,具体供货地点以实际订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分为一个标包,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和一名备选供应商;
2.7公告期限:7日。
3.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4供应商在采购人上一年度的组织供应商后评估中被评为D级以上的,未参与后评估的供应商不适用;
3.5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8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9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招标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9:00-12:00、13:30-1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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