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医院2025年电梯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QYY-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西青医院2025年电梯维修配件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货到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交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
4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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