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511
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顺河坝(新建至顺河大桥段)堤防工程可研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供应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各方所承担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②因系统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成员单位为勘察单位。(3)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同一个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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