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蒲城县延安街东段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蒲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蒲行审发〔2024〕2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蒲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蒲城县延安街东段;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铺设雨水管道1200米,污水管道1200米(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管径:500mm≤管径≤1350mm),配套完成检查井、雨水篦子以及衔接东城大道主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2.3项目投资总额:306215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6000000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蒲城县延安街东段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5003526b2ms0e1nl001;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标段1:范围内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蒲城县延安街东段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需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2标段名称:蒲城县延安街东段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信誉要求:①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②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③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④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6-11 09:00起至2025-06-16 09:00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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