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NZ
三、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县域)职工餐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中牟县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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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街区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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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巩义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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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荥阳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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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密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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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郑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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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登封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服务期限:
单位 |
服务开始时间 |
服务截止时间 |
服务期限(月) |
中牟 |
2025年9月25日 |
截止到2027年12月31日 |
约27个月,据实结算 |
上街 |
2025年10月14日 |
约27个月,据实结算 |
|
巩义 |
2025年12月12日 |
约24个月,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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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 |
2025年10月12日 |
约27个月,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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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 |
2025年9月11日 |
约28个月,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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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 |
2025年12月29日 |
约24个月,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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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 |
2025年9月5日 |
约28个月,据实结算 |
|
备注:服务时间不足整月的,每天服务费用按照30日历天计算,结算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只舍不入。 |
(3)服务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标包划分:7个标包,标包一:中牟县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标包二:上街区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标包三:巩义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标包四:荥阳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标包五:新密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标包六:新郑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标包七:登封市邮政分公司职工餐厅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3.投标人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在场所、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餐饮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首页、数量页、金额页、盖章页)及发票);
6.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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