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安大道(四矿路-开源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2.2项目编号:ZZ-ZB2(请登录)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四矿路-开源路)道路
2.4预算金额:总投资约2400万元;
2.5工程概况:平安大道位于平顶山市老城区,为东西向城市主干道路,本次设计属新华区辖区内,开源路到四矿路口段,全长 4246 米,与体育路、光明路、矿工路、凌云路、稻香路等主要道路相交。本次改建工程设计范围为人行道的提升及相关联空间场地景观绿化等的改建工程。主要进行人行道铺装改造、安装工程、景 观绿化工程等内容。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设计: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算等设计工作和相关设计文件的评审、审查、审批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2.9第一标段总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阶段)。
2.10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施工部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提供企业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审计报告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125号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联合体由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4)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5-7项要求。
9、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承诺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10、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6月 11日至2025年7 月1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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