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2024年-2026年光伏支架集中采购(新增),涵盖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新能源项目所需光伏支架,预估需求为3GW。
2.2 招标范围:光伏支架。
2.3 框架协议有效期:光伏支架集采结果(新增)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
2.4实施或交货地点:以实际采购签约为准。
2.5交货期或供货周期:第一批成套(20%)光伏支架订单需在下单后25天内(或按照买方要求)交货至指定地点。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产品制造商;
3.2 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不小于50MW的集中式光伏支架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信息。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供货总量为准,提供的订单应有用户盖章且包含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信息,如合同扫描件不能含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上需画线标注此次投标产品的业绩项,业绩涂抹,遮挡,模糊不清等皆为无效业绩。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3.5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
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2024年-2026年光伏支架(二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有效,已入围供应商无需报名本次新增采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0日13时至2025年6月16日16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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