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润招
2.项目名称:2025 年云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4.03 万元。
4.本项目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预算调整或取消,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中标人作出任何补偿,请投标人注意风险。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一年有效,按年签署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 11 月 30 日。
6.采购需求:
2025 年云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项目预算金额:24.03 万元。
(1)采购内容: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 号)任务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5年云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 30 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 28 个站点监测 44 项指标 1 次、2 个站点 98 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 1 次,以及 3 个监测站(包括在 28 个监测站中)44 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①30 个监测站采样前抽水等准备工作,准备全部水样容器。
②28 站次 44 项指标水样、2 个站点 98 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3 个监测站(包括在 28 个监测站中)44 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样品的保存及送检要求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 号)的相关要求。
③28 个监测站水样 44 项指标检测,检测方法应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及检测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出具水质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提供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采样记录表、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等。
④3 个站点 44 项指标同步采集水样、2 个站点 98 项指标水样运输至指定地址。样品的保存与运输应满足《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 号)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须对以上采购内容进行全部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足 1 年的,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说明;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提供所属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材料;(2)提供所属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 44 项检测指标均为认证
指标。
3.2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3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4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时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磋商小组审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4日9:00时至2025年6月10日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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