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方式采购宜宾普和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资金来源已落实
1、项目名称:宜宾普和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宜宾市叙州区普和新区5.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除叙州尚城康养产业园)总里程约18公里的叙州大道(普和大桥南桥头至金沙江大道)、外江路(西规划市政道路往东至南岸西区已规划建设道路)两条市政骨架道路和区域地块内的市政次干路、支路道路主体及排水、绿化、照明、景观、架空高低压供配电路线迁改等附属设施建设;占地面积约420亩的滨江公园建设;总套数约3000套的棚改项目安置房建设(具体规模以规划为准);宜宾市叙州区普和新区5.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征用拆迁及补偿。
3、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33000m³,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立方米 |
5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18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40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20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20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50 |
立方米 |
45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立方米 |
2000 |
|
合计 |
33000 |
4、交货时间:按项目部发出的混凝土浇筑申请单执行。
5、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普和新区
6、质量要求:混凝土原材料及混凝土各项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
7、其它
以上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2022年至今供货合同至少有2个,且签订单份合同金额均在伍佰万元人民币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金额需明细可辨)。
3、搅拌站距离项目部原则上不得超过40公里(投标人须提供与项目部运输距离不大于40km的高德/百度货车导航截图)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位,请于2025年6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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