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控系统所有设备以及相关的附属设备(数采仪、烟气取样装置及取样管路、烟气预处理系统、流速节流件及取样管路、电缆、压力变送器及取样管路、温度一次元件附属设施等)的运行维护。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电厂CEMS运行维护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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