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和范围:需按照局发明电〔2024〕1648号《关于飞行程序航图样式调整的通知》、华东局发明电〔2024〕1114号《关于华东地区运输机场飞行程序航图样式调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局发明电〔2024〕199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军民合用机场仪表飞行程序高/高度航图标注的通知》、局发明电〔2024〕2094号《关于规范运输机场进离场程序代号的通知》、局发明电〔2025〕42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对义乌机场飞行程序新版航图、进离场程序代号、军民合用机场仪表飞行程序高/高度航图标注、障碍物评估、SDF点评估、扇区安全高度评估等进行修订;
2、服务期/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项目航空情报资料(义乌机场飞行程序新版航图、进离场程序代号、军民合用机场仪表飞行程序高/高度航图标注、障碍物评估、SDF点评估、扇区安全高度评估等)正式生效后30天。
3、标段划分:无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22年1月1日(3年)起至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止,报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里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报价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5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10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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