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共责任保险集中采购
项目编号:NT
预算金额:78万元
最高限价:公众责任险按累计责任限额报价,费率不超过0.3%(其中附加自然灾害扩展条款及自动承保新地址条款费率不超过0.38%),财产综合险费率不超过0.08%,本项目最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7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产险、公共责任保险集中采购。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通知为准),若1年内累计金额达到78万元则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保险中介许可证、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等除外)。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保险机构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营销服务部除外),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项目保险业务的资质,在承保本项目险种当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 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