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天翼云2025年系统数据库审计能力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为满足中国电信天翼云2025年系统数据库审计能力建设项目的要求,需采购5套数据库审计系统主要包括: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据库审计产品性能指标 | 数量(套)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BCP系统、官网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 | 网络流量≥4.5Gbps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交付采购人指定现场 | |
2 | console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 | 网络流量≥4.5Gbps | 1 | ||
3 | 云终端全国控制台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 | 1 | |||
4 | DCP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 | 网络流量≥500Mbps | 1 | ||
5 | 云原生安全运营平台系统、安全运营中台(SOC)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 | 1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3本项目设置(六)最高响应限价总价及响应单价限价,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18万元(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分别为:BCP系统、官网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最高响应限价为12万元/套(不含税)、console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最高响应限价为34万元/套(不含税)、云终端全国控制台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最高响应限价为34万元/套(不含税)、DCP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最高响应限价为19万元/套(不含税)、云原生安全运营平台系统、安全运营中台(SOC)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最高响应限价为19万元/套(不含税),如报价中包含不可抵扣部分税款,则不可抵扣部分计入最高限价计算范围,供应商响应报价超出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具备由《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合格的报告或合格证书。需提供报告或证书扫描件。
(3)具备由《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出具的符合要求的安全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需提供报告或证书扫描件。
2.3.3供应商应具有响应产品软件部分的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响应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2.3.4响应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至少2个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数据库审计系统业绩)。
注:①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核算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
②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内容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凡提供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两者缺一不可,框架合同及其项下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据视为同一个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由于证明材料不全、关键页不全、过度脱敏等原因导致无法确定为相关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5供应商应当明确响应产品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2.3.6供应商响应产品需通过安全测评。供应商需自行委托权威机构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风险评估二级及以上服务资质的软件安全测评机构针对响应产品开展软件安全测评,测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软件安全测评需严格按照《中国电信软件供应链安全软件产品安全测评规范(2024.V1.0)》执行。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10时00分至2025年6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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