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萨南开发区水驱已进入特高含水开发后期,控递减、控含水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剩余油分布更加零散,常规措施挖潜难度进一步加大。为了适应高质量开发的需要,亟需探索一条有效控制水驱产量递减的新途径。纳米气泡具有存在时间长、传质效率高、比表面积大、产生羟基自由基等特性,可在水驱基础上提高采收率,因此计划开展8口井纳米气泡水驱试验,实现对水驱提质、增效、降本开发。
2.2 招标范围:乙方采用现场水驱注入水制备纳米气泡水,并指导8口注入井进行纳米气泡水驱现场试验。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所属区块。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24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萨南开发区薄差油层纳米气泡乳液提采技术服务。
2.7 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累计失信分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累计失信分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累计失信分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累计失信分达到10.5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3日17:00:00至2025年06月0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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