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龙岩市永定区湖雷镇、湖坑镇、岐岭镇、大溪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龙岩市永定区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面积约 11000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改造农渠、拦河坝、排洪沟、输水管道及配套建设渠系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生产路及配套建设田间道路附属工程,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措施;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可研及设计报告的编制,包括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含项目选址分析、配合组织申报、图斑核对、上图入库等)和工程测量、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设计预算编制、高标准农田整理区地形勘察及测绘、高标准农田整理区土壤调查分析、高标准农田非整理区线性工程测绘、后续变更设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调整;
2.5 最高控制价:118.8万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项目审查、批复和《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闽农建﹝2025﹞1号)要求;
2.7 服务期限:5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报告送审稿,施工图设计依建设单位要求而定,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原则(整个服务期限到该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2019年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9年以来承担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或灌区项目)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1日 00:00:00至2025年06月23日08:30:00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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