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用房改造装修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已具备工程建设实施条件,拟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用房改造装修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用房改造装修项目。
2.2招标单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4工程规模: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66号二层局部及三层改造装修面积约2710m2;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卫生间下水管、楼层门禁等局部维修改造。
2.5工程估算及项目来源:
2.5.1本项目工程估算约2326927.01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2256927.01元,设计费70000元。
2.5.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原有功能布局重新规划设计、原有装修拆除、建筑装饰装修、监控多媒体改造、其他设备迁移改造安装等。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装饰装修工程包括:隔断、吊顶、墙面工程、地面工程、水电安装、办公电话及网络线路设备安装。
②空调改造包括:空调系统的室内机、管路改造等。
③监控多媒体迁移改造包括:监控、音响、投影、远程会议系统的布线以及摄像头的迁移。
④安装其他设备包括:办公家具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原装修拆除、隔断、吊顶、墙面工程、地面工程、水电安装、办公电话及网络线路设备安装。
②监控多媒体迁移改造包括:监控、投影、远程会议系统的布线以及摄像头的迁移。
2.6.2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人员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5外省进赣:
(1)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赣建城镇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3.6业绩条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之一)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0万元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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