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8.75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5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我院2026届学生购买实习意外险,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本项目为单价采购,单价限价60元/人/年,约3126人,最终采购量为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参保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6)供应商须为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若以省级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有效证明;但不接受保险兼业代理、中介代理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每天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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