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租赁项目基本情况
1、我司现有位于永安汽车南站部分空地,面积约5400㎡(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以********元/㎡/每月为底价对外招租。
2、租赁期限为八年,收取三个月中标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每满三年月租金递增5%,第四至第六年月租金为中标租金递增 5%,第七至第八年月租金为第四年月租金递增5%。代理费用、建设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不得存放违禁物品、自行负责证件办理等。
3、由承租人出资按总平图进行###路硬化及绿地建设(预算造价********万元),自中标之日起一个季度内完成,作为停车场及充电场站使用;如遇政府收储,则场地硬化及绿地建设费用按照评估价给予补偿(评估价不超过场地硬化及绿地建设决算价,决算下浮率10%),待收到政府补偿款后支付给承租方;如遇企业资产出让,则由资产受让方延续履行租赁合同至租赁期限结束。若资产受让方不延续履行租赁合同至租赁期限结束,则出租方应负责协调资产受让方按评估价(评估价不超过场地硬化及绿地建设决算价,决算下浮率10%)给予补偿。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一)承租人为个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失信等行为,提供承诺函。
(二****)承租人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站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情况证明。
1、我司现有位于永安汽车南站部分空地,面积约5400㎡(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以********元/㎡/每月为底价对外招租。
2、租赁期限为八年,收取三个月中标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每满三年月租金递增5%,第四至第六年月租金为中标租金递增 5%,第七至第八年月租金为第四年月租金递增5%。代理费用、建设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不得存放违禁物品、自行负责证件办理等。
3、由承租人出资按总平图进行###路硬化及绿地建设(预算造价********万元),自中标之日起一个季度内完成,作为停车场及充电场站使用;如遇政府收储,则场地硬化及绿地建设费用按照评估价给予补偿(评估价不超过场地硬化及绿地建设决算价,决算下浮率10%),待收到政府补偿款后支付给承租方;如遇企业资产出让,则由资产受让方延续履行租赁合同至租赁期限结束。若资产受让方不延续履行租赁合同至租赁期限结束,则出租方应负责协调资产受让方按评估价(评估价不超过场地硬化及绿地建设决算价,决算下浮率10%)给予补偿。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一)承租人为个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失信等行为,提供承诺函。
(二****)承租人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站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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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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