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概况与采购范围
1.1企业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整体上市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所辖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前身为2012年注册成立的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注册江苏无锡,更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铁恒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更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经过持续的业务拓展,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为集物资贸易、建筑施工、混凝土预制、仓储物流、新兴产业等多领域为一体的大型建筑综合企业,下辖西安装配式建筑分公司、物流分公司2个产业分公司,进出口、西安、济南、重庆、华中、广州6个物资贸易分公司,设有江苏、浙江、江西、湖北4个区域经营事业部及市政工程事业部,注册资本金额2亿元,资产总额25.26亿元。
中铁十一局集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前身是八〇部材料总厂,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1954年为修建鹰厦铁路而组建,1984年集体转业并入铁道部,改称为铁道部工程指挥部鹰潭材料总厂,2001年划转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2003年改制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鹰潭战备材料总厂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桥梁公司已发展成为集建筑施工、混凝土产品预制、工业产品制造、新兴产业等多领域为一体的大型建筑综合企业,下辖鹰潭基地1个,抚州工业、西南建筑新材料2个产业分公司,轨道、长垣、混凝土、安装工程4个专业分公司,设有江苏、浙江、江西、湖北4个区域经营事业部及市政工程事业部,代管华南建设(广州)建材公司、四川蓉铁绿色新材料公司2个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资产总额29.32亿元。1.2采购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地材HS01、SS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碎石需提供代理生产厂在有效期的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河砂需提供代理生产厂在有效期的营业执照、采砂证;
(3)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满足项目使用需求的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提供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至少一份),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授权函或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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