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站核心区市政道路及配套一期南侧、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6标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12-610111-04-01-850850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安高铁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站核心区市政道路及配套一期南侧、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6标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筋混凝土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西安东站核心区市政道路及配套一期南侧、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6标段位于位于西安东城核心区南部,为核心区一期、二期南侧道路,其中半引路南起神鹿大道,北至广场南路,道路全长863.451m,宽度50~60m,城市主干道,双向8车道,设计时速50km/h;站南路(半引路-站前路)规划为东站核心区东西向支路,本次工程范围西起半引路,东至站前路,道路全长174.353m,宽度25m,城市支路,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30km/h。电力隧道工程位于半引路线路左侧,全长约864.487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
(1)营业范围: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拟招标设备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型号规格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能力:应附财务状况表以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商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贰份;
(6)供货业绩:近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供货业绩等资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06-06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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