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8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3.84万元
采购需求:
徐海学院东门市政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即提供: ①即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③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或证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须填写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u201c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u201d。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即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③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或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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