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成都市金牛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丰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华丰路
项目规模:约7303m²
二、采购范围及响应有效期
1、采购范围:华丰路提升改造工程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
2、响应有效期:90天(从响应截止时间起计算)
三、采购要求
1、本次采用线上采购的方式进行……
2、申请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且注册的非黑名单供应商。
3、申请单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经营异常”的。
4、申请单位具备有效的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分公司参与响应时要求提供);
5、其他要求如下: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2)进度要求:满足采购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3)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或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不含特种混凝土)资质。
(4)需满足采购单位关于分供商入库和参与采购的管理要求,并提交《分供商入库或参与采购承诺书》(详见附件1)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6、本次采购□要求/☑不要求申请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7、报名资料要求: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分公司参与响应时要求提供)、分供商入库或参与采购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前述有要求时提供)、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或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不含特种混凝土)(前述有要求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查询截图(通过系统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显示的视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上证件资料一式一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上传至e采平台作为报名附件,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8、申请单位不存在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申请单位的报名行为由同一个IP地址提交发出的情况;
9、申请单位不存在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申请单位的法人及高层管理者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10、中选单位在收到采购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后,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根据评审报告、采购文件以及中选单位的申请文件等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若逾期,中选单位须按中选金额的30%向采购单位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此种情况视为中选单位自动放弃中选资格,采购单位有权另行确定中选单位,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采购工作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15时
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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