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公路标线更新漆划工程施工项目已列入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项计划,资金来源于省级专项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公路标线更新漆划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维护质量检查标准》(苏交公设施〔2023〕303号),现对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开展标线更新漆划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公路标线更新漆划工程施工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5BXQH-SG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
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独立地完成过一项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项目(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标线施工)。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确定);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22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或养护项目(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标线施工)的项目经理。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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