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型LNG船建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工程项目外场网络、道路、2-7#配电站改造施工(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规模描述
2.1建设规模: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外场网络、道路、2-7#配电站改造施工。包括:
(1)自110KV总降压站至变频电源配电站,变频电源配电站至2-7#配电站,2-7#配电站至1#、2#、3#岸电变电站,并延伸至岸电接电箱的15KV电缆敷设施工;
(2)自110KV总降压站至变频电源配电站,变频电源配电站至4#岸电变电站,并延伸至岸电接电箱的15KV电缆敷设施工;
(3)外场供电网络的总体调试;
(4)2-7#变电站改造、1#、2#、3#、4#箱变基础施工;
(5)变频电源配电站进出电缆的电缆管沟施工;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图纸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建安工程费:31,316,790元。
2.2建设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2.3施工工期:84日历日;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2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主要节点工期:2-7#变电站设备基础、1#、2#、3#、4#箱变基础施工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它组织。
3.2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1日具有已竣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承包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必要部分复印件、验收证明材料等)。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验收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定义: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3.5其他要求:
1)未被列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名单;
2)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l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等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5月 28 日到2024年 6月 5 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标书费:10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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