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尤溪县妇幼保健院强脉冲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5,000.00元
采购包1(尤溪县妇幼保健院强脉冲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3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3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12,7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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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强脉冲光治疗仪 | 1(台) | 否 | 强脉冲光治疗仪用于治疗皮肤色素性病变及血管性病变等,触摸屏≧13英寸,最大能力>230J,氙灯设计,强脉冲光源。验收符合响应的技术参数,保修期及使用年限。 | 635,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 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 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 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 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 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3)本项目不接受远程磋商。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 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 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人代表须随身 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28至 2025-06-0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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