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24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院区全部建筑物及公共区域(包括行政2号楼、新CT4磁共振楼、图书馆楼等)、老门诊全部建筑物及公共区域、院区外辅助性用房(太平寺巷集体宿舍、江奎集体宿舍、绿竹苑集体宿舍、江滨新村集体宿舍、医政路五号大院公房、东吴路2号集体宿舍、第一楼街停车场)等范围内的综合维修。(维修服务范围不包含手术室、血液科层流病房、产房及供应室净化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2024年12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一年内(2024年6月-2025年5月)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一年内(2024年6月-2025年5月)),或其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2024年12月-2025年5月)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2024年12月-2025年5月)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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