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1.2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查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山东省煤矿安全检测检验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相关要求及规范,对甲方在用通防仪器仪表进行分批次按周期安全检测、鉴定(详见附件《2025年通防仪器检测明细表》)。
2025年通防仪器检测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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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名称 |
数 量(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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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册 |
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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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瓦斯鉴定器 |
65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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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氧气便携仪 |
350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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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便携仪 |
52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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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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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参数气体测定器CD4(甲烷 |
18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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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仪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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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盒气压表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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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风表(高速) |
8 |
8 |
鉴定2次 |
机械风表(中速) |
10 |
10 |
鉴定2次 |
机械风表(低速) |
11 |
11 |
鉴定2次 |
氧气瓶 |
30 |
30 |
1.3实施地点:王楼煤矿。
1.4质量/服务标准:提供通风仪器仪表鉴定服务,出具符合国家文件相关要求及规范的合格证及报告。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6最高限价:15万元。
1.7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现汇。
结算方式:项目完成后一次性结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资质,承接单位应能提供计量检定证书且授权范围为济宁市,满足济宁市质量监督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8日起至2025年6月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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