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2025危废核查项目
预算金额:33.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拾叁万叁仟元整(¥333000.00)
采购需求:
完成2025年昆山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完成情况核查项目政府采购,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全市400家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分单元进行帮扶指导,核实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完成情况,并出具帮扶指导意见。
标段号 |
企业所属区域 |
预算(万元) |
核查企业数量 |
标段三 |
昆山开发区、周市镇、花桥经济开发区 |
33.3 |
约133家 |
注:本项目共三个标段,标段一和标段二已在上轮招标过程中完成招标并确定了中标人,本标段重新展开招标,已在上轮中标的中标人不再计入本标段的供应商数量且不参与本标段评审。 |
合同履行期限:此次帮扶指导工作共分两轮进行:1.中标第三方机构第一轮全覆盖的帮扶工作要求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但需在规定时间前(待苏州发文,根据苏州要求的截止时间),必须先完成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给昆山危废规范化管理帮扶企业名单,并编制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总结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汇总表”(现场帮扶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的详细报告)。2.中标第三方机构第二轮帮扶工作要求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再次提交工作报告(整改成果的详细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23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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