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2025年职工体检项目
1.2项目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2025年职工体检服务:(市公司256人,随县分公司254人、广水分公司361人、曾都分公司212人),共1083人。结算时按实际到检人数结算。
1.3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108.3万元(含税),具体如下表:
标包号 |
标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备注 |
01 |
随州分公司体检服务 (公立医院) |
108.3万元 |
标包1,标包2,标包3 共享预算,具体各包的预算根据成交后各职工自行选择的结果确定。 |
02 |
随州分公司体检服务 (商业体检机构) |
||
03 |
广水分公司体检服务 (公立医院) |
1.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取折扣报价,最高限价综合折扣率为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包,投标人可投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表:
标包号 |
标包内容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01 |
随州分公司体检服务(公立医院) |
1家 |
02 |
随州分公司体检服务(商业体检机构) |
1家 |
03 |
广水分公司体检服务(公立医院) |
1家 |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付款时间:合同期履行完后,与中标人结算付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公立医院可以开具财政收据)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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