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CA2
2、项目名称:安阳市北关区2024年度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通过开展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分类变化情况,保持耕地分类数据的现势性,为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 保护提供支撑。
5.2技术要求:详见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5.3服务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以上中 “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附入资格性证明文件中,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9日 至 2025年6月5 日,每天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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