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TH
项目名称: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飞鸾中队办公用房修缮项目(采购部分预算)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33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33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飞鸾中队办公用房修缮项目(采购部分预算) |
1 |
50334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货物要在场地装修结束后才可进场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5)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起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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