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日晖西路49号房产二楼装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零星维修供应商的入围单位。
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请登录)五、请贵单位接到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六、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七、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30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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