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靖江市中医院静脉配置中心及药房智能化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5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50万元
采购需求:
静脉配置中心自动化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智能静脉用药调配机器人、自动发药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通知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落实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根据财政部就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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