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鄂州国际化新型给药系统(NDDS)生产基地(一期)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博志研新(鄂州)药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博志研新(鄂州)NDDS生产基地,用地约60亩,位于鄂州市葛店大健康产业园区,基地分期建设,本次建设为一期,包括5层研发综合楼、3层车间、4层动力站、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危险品库、门卫室等约2.7万㎡,用于建设注射类生产线、吸入制剂生产线、口服生产线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鄂州国际化新型给药系统(NDDS)生产基地(一期)检测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现阶段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间,提供以下①、②任意一项即可。①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见证取样、钢结构、建筑幕墙、设备安装、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等);提供旧证的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证书);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
(2)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7日12时到2025年05月30日12时
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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