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编制):
采购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2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3080100-行业规划服务 |
规划编制服务 |
1(项) |
否 |
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十五五”发展战略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相关要求,总结评估《福建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成效,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目标愿景、方向路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保障措施等。 |
1,2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底前形成福建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文本初稿。同时,根据向各方面征求意见情况对专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邀请福建省内外一定数量的专家参加专项规划文本的修改、论证。2025年12月底前形成福建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文本送审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6至2025-06-0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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