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南京长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江宁厂区食堂室外工程竞争性磋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96.45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长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限额:96.45万元。 采购需求:江宁厂区食堂室外
工程详见附件1、附件2。 工期要求:35个日历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长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江宁厂区食堂室外工程竞争性磋商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长河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江宁厂区食堂室外工程竞争性磋商:
(一)资质要求:
1.竞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基本情况表”并附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适用竞标人为企业的情形,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适用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情形)
2.竞标人须具有建筑总承包或市政工程证书;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经验,提供“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附中标
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单、发票等可证明的材料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为2022年4月至
2025年5月已经完工验收过的60万元及以上的室外工程项目。
(三)其他要求:
1.报价清单、规费系数符合要求。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标人,采购人不接受其参加竞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
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近两年以来存在出让或
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
投标的行为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存在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26 12:30到2025-05-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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