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次 |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白班班车 |
500 |
趟 |
2 |
夜班班车 |
730 |
趟 |
注:服务有效期自2025年6月24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止,协议期1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需具备客运租赁服务的营运资质,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需包括汽车租赁或者汽车租赁服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等级一级,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五)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递交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应答文件。如评审后发现不同应答人上传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应答人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八)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一)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请登录)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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